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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迫在眉睫

1998-06-03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宋晓梦 我有话说

近几年,我国公布了三批99个国家级的历史文化名城,然而其中一些城市却把保护历史环境看作是经济发展的障碍,在城市改造中,没有充分考虑保护城市的历史氛围和历史传统,一些名城的神采被无情地破坏、改变、淹没。记者近日就此问题采访了同济大学教授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。

记者:近几年,我经常到全国大、中、小城市采访,发现在许多极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城镇,建起了一座又一座风格、气派与大都市的豪华饭店、高级宾馆亦步亦趋的高大建筑。这些建筑与周围体现着浓郁地方文化风貌的楼宇、屋舍毗邻,就好像在一群身着民族服装的姑娘中间突然冒出个西装革履的大汉。这不仅是建筑方面的不协调,而且反映出一些人在深层文化观念方面的某种盲目。

阮仪三:近十几年,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,现代建筑材料的运用、施工方法的更新,设计手法的改变,使得建筑和城市面貌有了很大的变化,这是一种必然现象。但令人忧虑的是:由于人们对历史传统的尊重和理解不够,由于建设的量大、速度快,因而在城市建设中往往只重量,不重质;只重实际功能,不重形象塑造。加之信息的交流,技术、艺术的模仿、抄袭,就使得中国的许多城市,大多数建筑,变得相似起来。从东北到西南,从高原到海边,百城一面,万物一貌,那些富有特色风貌的城市,被无情地破坏、改变、淹没,失去了昔日的神采。这说明一个事实,我们如果再不注意中国传统城市和建筑风格问题,中国在这方面的优秀历史传统就将在我们手中丢失,它反映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尊重和继承问题。

记者:除了文化素养、观念方面的问题,恐怕还有一个如何处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与经济发展关系的问题。

阮仪三:是的。我国虽然公布了三批99个国家级的历史文化名城,然而人们对历史的认识水平还普遍不高,有些地方仍然把保护历史环境看作是经济发展的障碍。例如:有的名城要在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古城遗址上开大路,盖商店(洛阳);有的名城在城市规划方案中,要在古城中开新路,把古城一劈为二;古城中的古塔院也一劈为二(安阳);已成现实的有高速路穿过了中山陵的绿化区(南京);高架桥迫使三元里抗英炮台搬了家(广州)。另外,许多城市把文化遗产仅仅作为发展旅游事业的资本,出于对旅游的迎合和对历史风貌保护的曲解,使不少城市出现了拆掉真古董、新建假古董的怪现象。即使在一些较为认真保护的地方,也往往只愿保护几个文物建筑景点,而作为环境背景的成片历史传统街区,却因大拆大建而被换上了“现代”风貌,使那些古风犹存的文物景点失去了应有的历史脉络而孑立孤存。其本身的意义和景观也受到损害。例如,福州的三坊七巷,历史街区被破坏了,坐落在这里的林则徐纪念馆也失去了依赖的街巷环境,湖南长沙的清水塘也成为公园绿化丛中的风景建筑了。

记者:那么您认为怎样才能使保护文化遗产与进行现代化建设统一起来,使二者相得益彰、互相促进呢?

阮仪三:八十年代初,我们为抢救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,对江南水乡古镇作了广泛的调研,找到了尚未遭到破坏的古镇如周庄、同里、南浔、乌镇等去做保护工作。十多年来,我们和当地政府一起使这些古镇的建设基本按规划实施,古镇的风貌得到了有效的保护,城镇建设也有了合理的布局,并逐步发展了旅游事业。其中周庄最具代表性,她不但依然完整地保持了原有的历史文化风貌,而且成了旅游的热点,到1997年,小小的周庄(0.26平方公里、三千人口)每年要接待游客60万人次,其中境外游客超过四万人,当年的旅游收入仅门票一项已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。旅游事业的发展,同时也带来信息、资金和人缘,中外人士纷纷在这里投资开发,江南水乡古镇作为显示中国文化的一个侧面,在世界上受到人们的瞩目。

记者:您认为我们应在这正、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中,得到哪些启迪呢?

阮仪三:我们不能割断历史,历史与传统是每个时代的人民的宝贵的财富。我们只有保护好优秀遗产,才能借鉴,才有良种。周庄的例子证明:历史传统可以纳入到现代生活中去,只要留下了东西,就可以去研究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其生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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